Article 50

In force

东平湖运用应当坚持防洪优先,调水、航运、旅游、生态等功能运用应当服从防洪调度。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黄河河务部门应当加强东平湖防洪、蓄洪、分洪、退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确保行洪通道畅通,保障调蓄洪水能力。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