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