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和范围,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和移送机制,及时立案启动索赔程序。

Local Regulations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