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In force

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保障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得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二)以拦截车辆和纠缠、围堵、追逐等方式向旅游者推销商品和服务;

(三)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