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排水设施运营维护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维护、隐患排查和检修等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排水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清疏。发现堵塞、污水外溢或者设施损坏、丢失等排水设施异常情况的,及时采取警示、围蔽、疏通、维修、导流等处理措施。

排水设施运营维护单位应加强城市公园、广场、立交桥下、城市道路易涝点的综合治理,增加必要的强制排水设施设备,保障汛期排水设施安全运行。

Local Regulations · 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