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支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汉调二黄艺术教育培训,建设汉调二黄艺术人才培养基地。鼓励探索建立校团合作办学、人才定向培养等办学机制。

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鼓励、支持中小学校与汉调二黄艺术院团、代表性传承人等合作开展汉调二黄艺术普及活动,增强学生对汉调二黄艺术的了解和体验,培养学生对汉调二黄艺术的兴趣。

市、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鼓励和支持汉调二黄艺术代表性传承人以及名家设立汉调二黄艺术传习所、工作室,开展带徒授艺、参与汉调二黄艺术教学、演出等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