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可以向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对其工作场所、营业场所或者服务区域内发生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接诉即办的原则,处理投诉、举报。对不文明行为的举报,查证属实的,可以对举报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