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学校、幼儿园应当选聘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师德良好的教师,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考核。

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