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制度,完善漏损考核体系,不断提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水平。

公共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分区域计量系统,通过分区计量管理、管网更新改造、漏损检测等措施,严格控制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

Local Regulations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