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于每年年初起草常务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常务委员会本年度各次会议的建议议程,提请主任会议通过,印发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机关和单位。

Local Regulations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2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