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职业学校和企业联合招收学生,以工学结合的方式进行学徒培养的,职业学校可以按照学徒培养协议支付企业人才培养成本,与企业共同确定培养方案,开发教学资源,实行订单式人才培养。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