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等功能承载区建设贸易投资创新高地。
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等功能承载区,应当按照国家部署,结合本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特色,实施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提升上海国际贸易中心能级。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