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风景区规划中的景观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设施建设应当列入城市年度建设计划,逐步实施。

鼓励社会各界投资、捐资兴建景观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