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的配置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遵循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鼓励依法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以及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建设智慧城市居住区。

Local Regulations ·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