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应当每年根据本单位利润、本单位劳动生产率、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本年度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就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年度工资调整办法和年度工资总收入进行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或者签订集体合同附件。
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可以就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进行集体协商,签订专项集体合同,或者在集体合同中专章约定。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