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公民应当文明就医,自觉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遵守诊疗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秩序;

(二)尊重医务人员和医学规律,不得扰乱正常医疗秩序;

(三)通过合法途径,有序、文明、理性处理医患矛盾和解决医疗纠纷;

(四)其他维护医疗秩序文明的行为规范。

Local Regulations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