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在受理用地单位提交的用地申请后,由用地单位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委派二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用地现场查验,确定实物指标,填写《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并提出审核意见,逐级上报。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