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8
In force业主委员会应当履行以下电梯管理职责:
(一)组织落实电梯使用单位,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
(二)维护业主权益,及时了解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支持电梯使用单位履行电梯管理职责;
(三)组织电梯改造、修理、更新和加装等费用的筹集,并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法律、法规以及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电梯管理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