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电梯制造单位应当保证所制造电梯的配件供应,对其制造的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并为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提供以下技术指导和服务:

(一)指导制定电梯事故应急专项预案;

(二)提供应急的电梯零部件及相应技术支持;

(三)提供电梯管理、应急处置等知识技能培训。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