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城市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在燃煤供热地区,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拆除。

不得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的锅炉。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