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可以合并进行。县道、乡道一般按项目验收;村道可以以乡镇为单位,分批组织验收。

依前款规定进行合并验收的,由项目初步设计审批部门组织。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