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航道和航道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和非法占用。

对损坏和非法占用航道和航道设施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和答复,并为举报人保密。

Local Regulations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