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2

In force

对黑土地保护不力的,由省人民政府或者其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约谈当地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