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Article 5In force公安机关负责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相关工作。电力、通信等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应当配合做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相关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Article 4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