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石柱参种植应当执行《农产品地理标志宽甸石柱参栽培技术规程》(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2912)。
石柱参成品年限不少于十年。
种植石柱参禁止下列行为:
(一)毁坏林木和林地种植石柱参;
(二)违反规定使用禁用、限用的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
(三)施用危害森林生态坏境的农药、化肥等;
(四)施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影响石柱参质量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