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应当按照登记证或者备案凭证载明的生产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

登记证有效期为三年,食品摊贩备案凭证有效期为一年。

不得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登记证。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登记证。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