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起草单位应当对地方标准项目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形成地方标准草案,征求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消费者组织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方面意见,并按照便捷有效的原则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十日。

起草单位根据各方意见对地方标准草案修改完善后,报请同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审查。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