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加强业务协同,强化公共数据共享应用,实行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构建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政务服务体系。

完善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将重点领域、高频民生以及公共服务事项接入平台。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Local Regulations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