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全岛通办的注册专员制度。注册专员在市场主体登记中依法独立行使受理、审查、确认等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前款所称注册专员,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市场主体登记的工作人员。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