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当推广使用生态环保、绿色安全的农业生产技术,促进农业环境改善。

推广使用科技措施,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推广使用有机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制剂及可降解、无污染农用薄膜。

及时安全处理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物品的包装物以及农用薄膜、育苗器具等农业废弃物。

Local Regulations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