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接到投诉举报后未及时处理的;

(二)发现在用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处理的;

(三)发现危害电梯安全的行为未依法进行查处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5,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