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倡导种子生产经营者直接与制种户签订种子生产合同。
种子生产经营者委托生产种子的,应当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委托生产合同。受托人组织开展种子生产的,应当与制种户签订种子生产协议,种子生产协议作为委托生产合同的附件,提交种子生产经营者留存。
受托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履约能力。鼓励受托人组建专业制种公司,建立企业化管理制度,依法组织种子生产。
Local Regulations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