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水利工程管理者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实施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
(三)执行水利工程调度规程(方案)、调度运用计划、供用水计划和应急预案;
(四)执行防汛抗旱调度指令、水资源调度指令,做好工程蓄水保水、防汛抗旱、生态流量泄放等工作;
(五)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做好水利工程及其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六)其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