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辅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三)严重违反辅警管理规定和纪律要求的;

(四)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