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Chapter 4 使用与保护/Section 1 城市道路Article 31In force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道路的,应当经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根据城市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或者个人决定缩小占用面积、缩短占用时间或者停止占用,并根据具体情况退还部分城市道路占用费。占用申请单位或者个人的临时设施由其自行拆除。Local Regulations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Article 3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