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Local Regulations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4,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