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市、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生活垃圾进行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具备条件的单位从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