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教育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完善未成年残疾人助学制度,落实下列措施:

(一)对困难家庭的未成年残疾人给予资助;

(二)对未成年残疾人实行学前三年开始至高中三年的十五年免费教育;

(三)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未成年残疾人实行教育专项补贴;

(四)为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未成年残疾人免费提供午餐。

Local Regulations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