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有利于技术创新的研究开发投入制度、分配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按照规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国有企业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投入强度不低于全区平均水平。

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部门应当将创新投入、创新能力建设、创新成效等情况纳入对国有企业及负责人的考核范围。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