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支持商业银行、担保机构、保险机构等创新金融产品,开展股权投资、债权融资、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等科技金融服务。支持商业银行在科技型企业聚集地区设立科技支行,推进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建设,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
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发行债券、并购重组、再融资等方式进行融资,对首次上市融资的企业给予奖励性补助。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