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

校外配餐企业根据学校订餐要求,集中加工、配送餐食。

校外配餐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和记录、加工过程控制、食品留样、餐用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投诉处理等制度。

校外配餐企业应当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接受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