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尚未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工会委员会,依法组织职工采取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劳资对话会议和职工议事会等形式,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