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工会和产业工会可以会同有关方面的代表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前款所述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