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在不违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结合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修改自治条例,制定和修改单行条例,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依法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作出的与本条例相违背的决定、决议、命令和规定。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决议和规定,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并接受其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