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公路建设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结果、设计文件负责。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公路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实地勘察、测量,开展水文、地质、气候、地下管网调查。遇到不良地质、特殊性岩土、有害气体等不良环境或者其他可能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的情形,应当提出防治建议,必要时应当组织专家论证。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前期对桥梁、隧道、高边坡等建设条件复杂、技术难度大和具有较大危险性的公路建设工程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编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提出应对措施,并对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的不良地质、工程重点部位和环节以及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提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的相应措施和建议。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