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应当组织开展禁止、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宣传活动,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开展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污染防治知识普及和教育。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污染防治宣传,免费刊载、播放公益广告。
农贸市场、商场、仓储、物流等相关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标示。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