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鼓励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企业制定并执行高于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技术要求的可降解替代材料和制品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支持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制品生产企业向符合条件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认证。

支持建立可降解塑料制品溯源体系,推行溯源码管理和可降解塑料专用标识。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