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州、县(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当组织制定市民公约,指导、支持行业协会、窗口单位、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等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制定完善自律章程、服务规范、居民公约、村规民约、业主公约等自律自治规范,动员公民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应当引导村(居)民摒弃不良习俗,破旧立新,嫁娶从简,反对封建迷信,文明开展祭祀祭奠活动。
鼓励通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按从简节约原则约定婚(丧)事宜等宴请的对象、范围、次数、随礼标准及接送车辆、人数和宴席的规模、标准等,倡导村(居)民自觉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攀比摆阔、低俗婚闹等不良风气。
Local Regulations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