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所需要的材料并使用格式文本;申请材料原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文。

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诺其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作出不实承诺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