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高新区应当探索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建立人才交流培育平台,加强人才专业化服务,为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创造条件。

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新区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院士专家工作站。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